您好,我于2010年2月在一家民营企业就职至今。企业有70名左右员工。至今也没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保险。现在如果我想争取自己应得的待遇需要拿到什么是对我有力的证据呢?谢谢!
您好!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注意搜集以下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11-05-16 12: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