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某公司工作一个月从4月9日到5月8日,其中7天为试用期为20元/天,之后为1000元/月+200~300元表现奖,因本人非自贡人突然家中有事,请假回老家,因请假天数为定说第二天打电话给老板说,结果第二天老板因不相信我是家中有事叫我不用上班了,而过了几天拿工资的时候只给了613元,说法是我未工作满一个月按800元/月算,并且试用期7天的工资也未算,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第一,我是有急事请假不是我说不工作就不工作,并且当天老板是同意先回老家第二天再说的;第二,是公司开除我。
协商无果,申请劳动仲裁。
2011-05-16 12:36:52
您好! 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确实存在。
2011-05-16 12:50:56
定合同了吗
2011-05-16 13:07:27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胜算大。 除了能要求工资,还能要求超出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违法辞退赔偿金。
2011-05-16 13:57:10
可以申请进行仲裁
2011-05-16 2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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