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人合伙,A投资多,B投资少,之前商订同比例承担盈亏(无合伙合同)。经营过程中A,B工作强度大致相同,并且A,B一直等金额撤资。目前现状是,B的投资已撤完,A还差有投资未撤出。请问一下,现在A,B可不可以每人放单位总月利润的1/8钱数(如:月利用18000,A,B工资各发2000)发放于A,B工资,做为A,B日常正常个人开消??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2011-05-16 17: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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