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十字路口绿灯亮了以后,由西向东刚行驶出斑马线大约2米处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相撞,现在对方受伤住院,医疗费由我方全部垫付,事故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也就是说我70的责任,对方30的责任,(交警这样给我解释的),那么医疗费对方是否也应该按责任承担一部分呢?我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按责承担我在事故发生后的误工费用,我的车是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麻烦给我解惑好吗!谢谢
像这类型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你的车又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就先由交强险负责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剩余部分,你们双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确定的责任比例来承担。不知道,这样解释你能否明白,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拨打电话:13709116374,李律师
2011-05-17 17: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