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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中介再告知得多交个人所得税,怎么办?

咨询者 : fa230132 - 广东     时间 : 2011-05-17 05:24:42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2011年的5月14号,我在东莞的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32.3万的房子,并在当晚和业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在我们和业主商谈房价的时候,中介公司帮我们详算了所有的税费和中介费是13593元,签合同前是说没有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两项的,我们只是交932.8元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票单。并在当晚我们交了一万的定金和5000元的中介费。可在15号晚上,中介通知说由于业主的银行信息有错误我们得交9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在三方在场的情况下,我们也再三的强调所有的税费在13593元的基础上波动幅度不超过1000元是可以接受的,中介公司很肯定并口头承诺税费的波动幅度不超过我们的接受范围的。问题是合同上写明所有产生的费用和税费是买方承担的。那我们是不是得多交这9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啊。如果我们不交,是不是算我们毁约呢?谢谢

  最佳答案

律师   []   

一、要确定合同里有没有约定该房屋是否满5年的约定?如果合同里写明该房屋已满五年,那多出的9000元个人所得税应由卖方承担。 二、如合同里没写明该房屋到底已满几年,那就需要中介签合同前所说没有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两项的证据,否则你不交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1-05-17 14:31:3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汪腾锋   [广东]    13430930585

你好,得看合同约定

2011-05-17 14: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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