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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咨询者 : qcr1977 - 山东     时间 : 2009-08-21 01:29:48    状态 : 已解决



我以甲方签了一份林木买卖合同,甲方责任为申请指标及道路畅通,如果发生以上情况而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损失的三倍赔偿乙方,合同启动、签定后,我方按合同交了定金,在申请指标后我方按计划进行采伐,采伐过程中农户出来堵路,要路道补偿,在时间上影响了我们的工程进度,导致我方一定经济损失,现在按合同我方还有9万元山本未付清给甲方。甲方按合同提起诉讼,请问欠下的山本该给不该给,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在对方未履行合同前,你可以拒绝给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22 15:41:44

张茂伟   [山东]    15063390106

应该给,但你可以以对方未履行合同(保持道路畅通)为由提起反诉

2009-08-21 0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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