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江苏连云港人、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五年了、但是没有结婚证、我现在想和他分开、阻挠我的问题会存在哪些?他现在想和我算青春损失费和着几年我在他家花的钱、这些合理吗?他起诉到法院我能赢着官司吗?我是不是只要出孩子的抚养费就可以了、希望各位律师多帮忙解答、谢谢!!
同居关系,没有精神损失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
2011-05-17 15:48:26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你只要出孩子抚养费就可以。
2011-05-17 16:04:32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赔偿青春损失的问题,你支付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即可。
2011-05-17 16:16:06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孩子的问题:一方抚养、另一方就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2011-05-17 16:24:07
要求青春损失费和着几年我在他家花的钱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自行分开即可。如果对方起诉,建议积极应诉依法维权。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1-05-18 1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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