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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财产纠纷 孩子的抚养问题?

咨询者 : fa230381 - 江苏     时间 : 2011-05-17 15:49:51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你们好!江苏连云港人、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五年了、但是没有结婚证、我现在想和他分开、阻挠我的问题会存在哪些?他现在想和我算青春损失费和着几年我在他家花的钱、这些合理吗?他起诉到法院我能赢着官司吗?我是不是只要出孩子的抚养费就可以了、希望各位律师多帮忙解答、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同居关系,没有精神损失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

2011-05-17 15:48:26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你只要出孩子抚养费就可以。

2011-05-17 16:04:3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赔偿青春损失的问题,你支付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即可。

2011-05-17 16:16:06

闫婷婷   [山西]    15834022614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孩子的问题:一方抚养、另一方就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2011-05-17 16: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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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青春损失费和着几年我在他家花的钱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自行分开即可。如果对方起诉,建议积极应诉依法维权。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1-05-18 1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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