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起付了中介费380搬家费200,后来朋友去北京了,把房子租给另一个朋友,现在房东突然要卖房子,说愿意赔偿2000元,我想扣除我当时付出的中介费和搬家费后再和现在的租客平分,合理吗?之前搬走的朋友有资格拿这个钱吗?
1、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你享有继续居住的权利,至租赁合同期满为止。 2、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损失。 3、损失是损失者享有的权利。
2011-05-18 07:56:02
无需和现在租客分。你应当和之前的租客分。
2011-05-18 08:30:42
按协议约定处理。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2011-05-18 1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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