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对方装做不知道,也不去领取判决书,请问:按照判决书出来15日内可上诉的条件,那么这个日期应该如何界定,是按判决书下来的日期还是按照对方收到判决书的日期算起?如果对方一直装不知不去收怎么办?
按照各自实际收到判决书的时间确定各自的上诉期。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22 15:20:46
对方收到之日,如果对方不去法院领取,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2009-08-22 13:23:14
你的上诉期限,按你收到的日期算;对方的判决书,按对方收到的日期算。
2009-08-21 21:04:22
双方各按自己收到的日期计算。
2009-08-21 21:48:30
上诉期为:自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天起 算的十五天,原则上是以最后签收的当事人签收日为准.对方如有意回避不去领取,你可以向法院告之对方的准确邮寄地址或他的手机号或他上班时间可能出现的地址.
2009-08-21 18:51:04
可以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送达文书是法院的义务,这个你不需要太担心
2009-08-21 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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