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加盟开一家美容院:对方提供给我们的产品是6折,后来在广交会上我们发现她们提供6折产品只是比市面零售低几块钱而,可以说我们是按比市面低几元进货,这样跟本无法经营,我们总进20万货,这样算不算欺诈。如果不算欺诈,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如果存在欺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2011-05-19 12:44:59
构成欺诈,可以以对方欺诈为由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2011-05-18 17:55:45
属于欺诈,可以此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011-05-18 19: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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