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外遇,妈妈提出离婚,爸爸没出庭,法院判决离婚条件不成立。现在已经过去九个月了,再提出离婚是否可以成立了。爸妈分居两年了。
您好! 根据《民诉法》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应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同时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2011-05-18 20:30:20
成立了,可去法院起诉
2011-05-18 20:26:43
原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后,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1-05-18 20:40:31
完全可以。需有分居两年证据。 如需帮助请与本律师联系。
2011-05-19 17:01:39
2011-05-19 2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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