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罚息如何计算? 律师老师您好,本人03年十月一日投资一百万被告一个项目,约定如果在08年十月一日无法运营的话 按年利百分之十八 返还给我, 结果被告违约 法院在10年的二月一日判被告返还本金一百万,利息按年利百分之十八计算,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还按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今年2011年五月十日在多方努力下被告答应还款。可是还款额度有较大分歧。律师也说不清楚。请问律师老师 按上海法院惯例 被告到今年2011年五月十日 到底要还我多少钱?主要是生效日到履行日的利息如何计算?请详细说明。 求答案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