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朋友认识三年,没有达到婚龄现在生个小孩。。(小孩子4个月大)我现在把小孩送给男方抚养了。我们也想分手了。。现在男方要我退回当初的聘礼?还要求我付抚养费用?现在我的身体也不好,我精神也不好。。我现在想问:我要退回当初的聘礼吗?我的精神补偿也应该有啊?还有我生了小孩后的身体补偿?那我的自我保护权益在哪里啊?
如果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有证据证明你拿了聘礼,你是应该返还的。 如果你还有劳动能力,你就有支付小孩抚养费的义务。 你所要求的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2009-08-23 15:23:45
他无权要求返还聘礼,抚养费你应适当支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23 1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