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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订劳动协议的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怎么办??

咨询者 : fa231217 - 河北     时间 : 2011-05-19 11:04:22    状态 : 已解决



自2004年6月份开始在某某中铁单位工作,于2011年4月28日被某某中铁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是我们的工作特殊性常年在外没有假期,也没有任何的假期加班补助,请一天假扣一天工资。后来经多人反映,南水北调中线直管工程磁县段一标项目部决定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但工资发放后没有临时工的,我便去找项目经理要求发给我这个月工资补助,但他说你是临时工不享有正式工的待遇,我说我们保险五金什么都没有,这个是假期方面的补助我为什么不能享有,他说临时工不能和正式工比你就是不享有这些,你这么事多你别干了你走人。就这样被他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我自2004年6月至2006年正月一直在某某中铁单位北京担任测量工作,2006年正月初十又到某某中铁单位石家庄开始担任测量工作后又在技术口担任现场技术管理工作人员,直到2008年正月往返于某某中铁单位唐山和石家庄项目之间2个余月后正式到唐山担任施技科科长工作,于2009年6月份唐山完工又去石家庄扫尾工作半年,于2010年正月十三到某某中铁单位邯郸地区开始半年测量工作后来协调地方关系于2010年10月份提升副经理待遇,直至2011年4月28日被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我在某某中铁单位工作的大体情况,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有过任何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及保险。 某某中铁单位对我的单方解雇未给过工资补偿及保险补助等任何说法。我不知如何维护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希望各位给我帮助! 我是保定涿州的在邯郸被单方解除的劳动关系!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依法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1-05-19 11:32:56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公司做法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双倍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05-19 11: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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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劳动仲裁。

2011-05-19 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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