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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咨询者 : chendingfu - 天津     时间 : 2009-08-23 19:59:13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是重庆的,2008年8月在一家单位打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现在也没与我们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今年1月15日公司开会说要我们回家等电话通知上班,并发了1个月生活费500元,可2月15日到现在6个月过去了,公司不通知我们上班,不发生活费,也不解除或者终止与我们的劳动关系,象这样单位该不该给我们发这6个月的生活费?我国有法律法规支持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杨浩   [天津]    13312030139

从你说的情况看,用人单位在违法。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必须负给你们双倍的工资。

2009-08-23 22:03:0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24 1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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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等等相关待遇。

2009-08-24 08: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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