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培训学校教师,我校一名三年级学生下课和同伴在教室玩时,不小心磕掉一小块牙,该家长向我们和与他孩玩家长各要5000元,但我们在派出所协商下,我校同意除已付药费外给2000,但是该家长不同意,每天去我校闹,拍照,大吵大闹,影响正常办公,请问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担责任,和维护权益? 问题补充: 下课时他们在教师玩拍手游戏,可能是他攥着那同伴手,人家抽手,他没站稳,不小心倒了磕了一小块牙,她每天去人家那家长单位闹,说不用法律解决她自有办法解决,人家怕她伤害孩子,没办法,人家已给她钱了。
在下课的时候,学生自己磕掉的牙齿,不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无法预防和避免该事件的发生,学校没有赔偿的责任。
2011-05-19 22:23:21
对其过分要求你有权拒绝,对你吵闹行为有权报案
2011-05-19 19: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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