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手机店上班一个月业绩额满 现在发工资了就说是因为都是月底结工资就把我的业绩分成两个月! 就是说我的工资是必须把一个月的业绩做满以后才可以算提成 从上个月15号开始做现在19号 发工资时就说“我们手机店都是每个月18号发工资的”就把上半个月的工资发给了我 说现在每个手机店都是这样子算的 可是事先都没有声明 ! 注:我上班前已经交了押金! 可是我现在不想做了就是说要把我一个月的业绩切成两个月这样的话提成什么的都没有了 因为事前并没有声明 如果我离职的话可以照我一整个月的底薪+提成来重新结算吗? 手机店现在因为各种原因必须关闭一个星期 说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工资也还是得下个月18号结算 可是我并没有签合同这样的话是跟他签一个下个月18号拿工资的合同还是让他给我照一个月底薪+提成全部结算清??????????
1.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为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1-05-19 2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