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企业给员工投保了补充养老保险,在员工退休后给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没有通知到员工到保险公司办理领取手续,请问企业应承担责任吗?在迟付的两年时间里,保险公司一直对其帐户支付利息及分红(分红型保险),请问这种非恶意的迟付需要支付罚金吗?怎么计算?谢谢。
要求支付利息损失
2011-05-19 22:42:49
公司应该有过错,迟延支付不需支付罚金,但可能影响保险期间的联系性,具体怎么算,要看你跟保险公司所签合同怎么约定的。
2011-05-20 07:57:45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
2011-05-20 09:55:25
你好!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2011-05-20 1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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