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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问题?

咨询者 : fa231525 - 上海     时间 : 2011-05-19 22:33:14    状态 : 已解决



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贷款买房,还贷一年后,公公出资还清剩余贷款40万,现在离婚如果他们伪造借据,说是问公公借的,那怎么办?该如何处理?老公因为有外遇,她们双方口头都承认,但我没有实际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能争取什么利益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扣除孩子的份额,剩余的份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均分!

2011-05-20 07:05:57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1、如果是婚后取得房产,按照产权证上的人数平分。 2、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2011-05-20 08:09:59

丁龙   [上海]    13681902600

你好,你公公出资还清贷款,应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予. 如果离婚,建议你委托专业人士代理,便于实现你利益的最大化.

2011-05-20 10:30:53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你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假如他们伪造证据,律师可以帮你解决,假如你有老公外遇的证据的话,你可以要求其赔偿。

2011-05-20 16:14:03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婚后共有房产的,产权证上的人均分;公公的还贷行为没有其他凭证的应当认定为赠与。离婚诉讼中,要主张对方是过错方,需举证证明。

2011-05-20 18: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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