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愿给我3%的股份作为激励,让我加入到他们公司去.(我不用出资,公司没有完善的董事会制度). 这家公司以书面的方式与我个人签订股权协议,也没有在工商局备案. 请问律师,这样的股权协议有效吗?我的股权在法律上能得到保证吗?
有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24 22:29:12
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协议。
2009-08-25 08:30:04
属于内部协议,有证据效力,受法律保护。但最好在工商机关备案。
2009-08-24 18:32:42
您好,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转让方为全体股东(出资人)同意,并签署相应赠与股份,并办理工商登记. 若仅有股权转让协议,而未登记,仅有对内效力.
2009-09-10 17:10:3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