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市公安局规定分户需要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必需) 2、房屋权属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必需) 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必需) 4、村(居)委会同意分、立户证明(必需) 结合本人实际情况,与父母同住一处,只有一本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法提供另外的房屋权属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能申请分户、另立户吗?具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