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一同吃饭,那人喝酒闹事,用玻璃果盘砸伤我脸部,我未还手,派出所已报案,造成两处划伤,共长5厘米。家人在上海九院打听,医生说需要激光至少三次,每次2000,另外医药费等还要3000左右,我也为此一个月没上班了,请专家给分析一下,我要多少赔偿合适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造成的损失。 如对方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
2011-05-21 22:57:30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
2011-05-22 07:19:18
具体的数额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011-05-22 17:03:3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