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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嘱?

咨询者 : fa232260 - 广西     时间 : 2011-05-21 23:29:48    状态 : 已解决



法律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请问:如果在遗嘱中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只给父母,不给配偶和子女,这样的遗嘱合法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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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要符合当事人的意愿;但如果显失公平,则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011-05-21 23:56:59

朱剑华   [江苏]    13000000000

如何处理自己的遗产是立遗嘱的人的权利,但如果配偶或子女是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按照《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立遗嘱的人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遗嘱的形式要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1-05-22 02:31:0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遗嘱可以只把财产给某一个人,这样的遗嘱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11-05-22 06:35:04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一般合法

2011-05-22 07:09:5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立遗嘱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2011-05-22 0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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