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请问:如果在遗嘱中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只给父母,不给配偶和子女,这样的遗嘱合法吗?
如何处理自己的遗产是立遗嘱的人的权利,但如果配偶或子女是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按照《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立遗嘱的人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遗嘱的形式要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1-05-22 02:31:03
遗嘱可以只把财产给某一个人,这样的遗嘱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11-05-22 06: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