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就房产纠纷问题进行咨询,但是现住房的位置曾经是父亲和两个大爷共同拥有的,四十多年前由当时在世的奶奶进行分家,奶奶过世后若干年两个大爷先后搬出在外面各自建房,他们曾经住的房子一处已经拆了,另一处卖给我家(不过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我家后来在院子里重新建盖了新房,现在由于面临旧村拆迁改造,两个大爷回来以未曾分家且未曾有过房屋买卖为由要求领取一部分老院子的补偿,请问他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吗?谢谢!(注我家现住房的农村土地使用证为我家人的名字)
如果你们的房屋已经翻建新盖了房屋,属于你家所有,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给您全面解答。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5-22 09:24:03
根据你目前陈述的情况,现有的土地使用证为你家人,土地上房屋为你家人出资建造,你的大爷提出分割要求没有依据,可以不予理会。
2011-05-22 13:50:18
公益律师为您解答:您家翻建的属于您家的财产,他人无权分割;您的大爷没有权利分割。如需更详尽的咨询,欢迎拨打咨询热线13717589801
2011-05-22 16: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