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年前因偷盗获罪,一年后法院是否可以冻结这个人的财产?
法院可以冻结其财产,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011-05-22 13:53: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赃款是否已经全部追缴,是否全部退赔。如果没有,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都有可能冻结个人财产。 到法院找到承办人,详细询问情况。
2011-05-22 2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