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受雇于一老板的店面装修,(临时工,没有买保险也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关系),被其中的一位工友在凿地板砖时,其小水泥硬块伤了右眼,伤情非常严重,医生说手术后右眼视力基本无法复明,现仍在医院作治疗,请问这样算不算工伤?究竟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责任如何划分?应该怎么赔偿?
受雇期限因工人身受到伤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011-05-23 16:21:26
先工伤认定,再伤残认定,然后索赔
2011-05-22 16:17:46
你好,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定,再根据级别要求赔偿,欢迎来电咨询
2011-05-23 1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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