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们离婚,女儿随我生活,法律上说他应该负生活费,我们结婚期间的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共同承担,但是他的想法就是剩下的债务和两辆正在盈利的车都是他的,和我没有关系,女儿随我也别想得到他一分钱,而且女儿他根本也不想要。其实我们去过民政局,我问他每月给女儿多少钱,他说一分都不会给,这种商量无果的情况下,我怎么和他离婚?离婚了,他两辆车一直赚钱,一个月毛收入至少一万,而且债务即将还清。而我带个孩子,除了上班一点工资,没有其它经济来源,他总是为他自己想的很周到,根本不会管我们母女死活。他说车是他买的,债务一直是他还得,跟我没有关系,如果要车或要钱,就把以前他还的那些钱还给他。我该怎么办?
男方的要求是违法的,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偿还,你到法院起诉的效果较好,法院会照顾女方的权利的。
2011-05-22 19: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