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个永远不着家的人,白天训觉,晚上去玩,直到下半夜才回来。因为他的工作不忙,一个星期也就上几个小时的。他也从来不给我和儿子任何生活费,我们在外租房住,他也从不给房租水电费的,也不买任何用品,食品回家,相反他发工资就几天不见人,花完了间中没钱甚至几十元都要问我要,我的钱也就月薪1500元几个人生活,他这样算不算遗弃呢??我们同住已经几个月在冷战了,大家没话说了,我实在过好辛苦,本身我家人就不喜欢他的,现在就连我也不喜欢他了,我这样为谁活呢??我和他离婚他又不肯,我想单方面提出离婚要多长时间呢?又是怎么个程序呢??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5-23 12:05:43
1、遗弃谈不上,但你丈夫未到家人尽责,也未承担你儿子的抚养义务;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是规定一审普通程序须在半年内审结。 3、需要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2011-05-23 1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