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前因动迁公房,我和外婆分了一套一室一厅(当时我已满18周岁),之后我把房子买下来,产权人是我,我想问外婆是不是产权共有人?如果是产权共有人,在她在世的时候没有主张共有产权,死后继承人还能主张共有房产权吗?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看,你们动迁时回迁房屋分给你们的还是公房,只是一个居住使用的权利,待你实际购买时起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外婆没有出资且产权证上写的只是你一个人的名字,房屋应该属于你的财产,外婆并非产权共有人,生前和死后都没有权利主张共有。外婆已经没有权利,其继承人更没有权利主张共有。如果想更清楚的了解,你最好是与我电话联系,有好多细节我了解后,才能确定。
2011-05-23 15:08:34
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实名制,写了你的名字就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当初买下了房屋,你是产权人,你外婆是居住人,由居住权,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外婆的其他继承人无权主张该房屋的权利。
2011-05-23 15: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