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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土地纠纷?

咨询者 : fa232842 - 海南     时间 : 2011-05-23 15:53:46    状态 : 已解决



1996年大姐、二弟、三弟三人合资办厂,股份是四份,大姐出资两份,两个弟弟没人一份。2000年二弟因某些原因中途自己出去再办工厂了,但没有分厂。2006年大姐和三弟也因某些原因合作不了,决定各自经营。当时,测量土地时姐弟三人同时在场,记录整个工厂的面积。最后结算分算财产时,三人没有同时在场,大姐和三弟结算时把厂房和土地分成两份,大姐一份三弟一份,大姐把二弟的那份结算让三弟给其付款,账本上有大姐亲笔写的土地多少,房款多少,叫三弟给二弟这些钱,单当时三弟没有那么多资金,没有当时换完,当年只还了土地款,都是兄弟,家里人,当时谁都没打欠条也没写收据。现在土地增值,三弟拿剩余的尾款还给二弟时,二弟拒接,他说他不要钱只要他的土地,三弟当然不干,拿出当年分厂时大姐写给三弟的账目笔记,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土地款和厂房款多少,现在大姐和二弟作证说当年还没有分厂,那些钱款是议房不议钱的款项,二弟也不承认说答应把他的那份土地卖给三弟,他说当年大姐和三弟协议时没有和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当年他不同意转让土地的话那他当时为什么要收三弟的那些钱?如果当时二弟不同意的话为什么当时不提出来而现在才提?大姐也说当时二弟和他说不同意转让,那她为什么要替二弟做主,在账目上列出土地款和厂房款并叫三弟付二弟转让款?针对这几个问题二弟都坚持说自己不清楚不知道,那我想问的是,当时谁都没有开条据,在家庭调解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如果这场官司要打的话,三弟能不能打得赢?胜算在哪?中国的法律上有没有类似这样的纠纷?中国的法律上到底有没有卖房不卖地的条例? 注,电话可能会接不到,直接在这里回复就行了,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起诉!

2011-05-23 15:57:1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5-23 16:32:4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其实是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合伙关系,2006年合伙进行清算时已经得到了全体合伙人的认可且无异议,多年来谁也没有通过合法程序主张权利,说明已经接受拆伙清算的结果。二是债务关系,三弟当时钱不够,所以一直未支付完毕,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5-26 15:15:11

李武平   [海南]    13907551010

同上

2011-05-29 1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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