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水暖工,中午喝了两瓶啤酒,平时喝啤酒三五瓶都没事,下午正常干活,脑袋控下干活两个多小时后,突然脑袋昏说不清话,旁边的人让坐下拿笔写字,写不出来,老板让给送回家,没有送到医院,到家后家里人给送到医院,检查是脑出血,请问老板有没有连带责任.
属于工伤,老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11-05-23 17:03:22
属于工伤,由单位申报工伤,单位不予申报,员工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待遇要求单位赔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05-23 18: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