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签订的相关条例是,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6000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我想咨询,如果经双方同意,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承租方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经营后,承租方能否向出租房要回押金。 谢谢!
可以要回押金,已经达成双方协商一致、不视为违约。
2011-05-23 17:49:05
可以,既然已经双方同意,不算违约
2011-05-24 09:23:58
看合同约定。
2011-05-24 13: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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