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延包30年的情况下,在家庭联产承包(以户为单位)内部,有的家庭成员去世了,在此情况下,其他家庭成员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此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去世了,此家庭最后一位成员的继承人能否要求继续土地承包经营权呢?权利人所里的遗嘱效力如何呢?无效还是效力待定呢?
不能继承。
2009-08-30 11:28:24
没有。可以继续耕种,直至再次调整土地。
2009-08-30 08:03:1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