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十年了,期间我没再嫁。一直住在公公名下丈夫在世时一起建造的农村宅基地房子里。(丈夫名下没其他房产)其他俩兄弟也都住一起。今年拆迁,公公准备把名下安置房产全部转移给其他俩儿子.丈夫车祸过世,当时是付给他们赡养费。而我这么多年也是对他们尽义务的。想请教相关人士,公公名下的房产算不算家里共同财?我和女儿有没有权要求拿到公共名下安置房产?
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你和你女儿有权获得相应份额。
2011-05-24 13:31:17
算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2011-05-24 15:43:24
属家庭共同财产,可依法参加分割取得应得份额
2011-05-24 23: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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