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与我合伙开厂 ,由于不合分开。我俩共同找了一个见证人,由我执笔写了一份证明,证明我俩分开厂子归他,他付给我我的投资款(写的是货款和设备款)。注明某月某日还清。可是都过去几个月了,他老说别人欠他的,他没有。我想起诉,这是属于什么纠纷?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证明的原件在证明人那儿,我的是复印件,能否有效?求盼律师朋友的解答!
债务纠纷,可据此要求付款
2011-05-24 16:28:16
属于债务纠纷。 复印件也是有效的;不过有原件当然更好。
2011-05-24 16:29:44
属于债务纠纷,需要原件。
2011-05-24 17:01:57
原件应该在你手里才可以,是欠款纠纷。要有原件才可以
2011-05-25 1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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