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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债务偿还问题!?

咨询者 : fa233383 - 浙江     时间 : 2011-05-24 18:15:09    状态 : 已解决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房产,现在住的房子为妻子婚前所购。现在男方因给别人担保借钱,债务人失踪,需承担全部债务(未通知女方,且一直瞒着女方,直到债权人逼上门)。女方为了生活,和男方离婚。男方在事业单位上班,有固定工资,而女方没有工作在家待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需每月支付女方生活费2000元直到一方死亡为止。请问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女方的房子要被拍卖吗?男方的工资被拿来强制偿还债务,是不是应该先保证自己的生活费和离婚协议上约定的生活费?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杨诗炳   [湖北]    13697334238

女方的房子被拍卖的可能性不大。强制执行男方的工资要给其留有必要的生活费用,至于离婚协议上约定的生活费不会得到保证。

2011-05-24 18:28:25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1,不会。2,是 保证你的生活费 原定无效

2011-05-24 18:31:34

阳胜   [上海]    15216880990

房子不会被法院拍卖,但是男方工资只能留下必要生活费用,所以就没法保证你们之间的协议。

2011-05-24 18:54:31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女方是否会承担债务,要看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法院执行问题,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通常你们之间这样的约定,不会受保护的,清偿债务会比你们的优先.

2011-05-25 06: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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