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自建的房产我父亲在97年的时候给村委会交了 用地管理费:500 办证费:1700 土地补偿费,教育附加费,土地开发基金,配套费等共计:8920 11120块钱交了以后村委还要求再“补交土地补偿费12902,教育附加费460,用地费645合计=14007块钱 ”(后面要求补交的钱我父亲当时没有在交了,我们的房子面积一共才100多平方,我们怀疑这里有乱收 费的现象) 收据是(福建省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请问按照当时的情况或政策不知道村委有没有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在2007年的时候我们有在福州12345便民服务中心反映过这个问题(房产证没有办理出来给我们)后来建 设局有给我们回信:该户至今未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也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个没有文 化的农民在十四年前交了家里全部的积蓄来办理自己的房屋产权证可是到现在都过了十几年了都还没有 办理出来,由于家里没有了积蓄逼的我母亲外出打工十几年,请问我这个的情况可以要求村委会退还所 收取的费用吗?并且支付十几年的相应利息?或者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情况
若按97年政策你交足了钱款,无需要再交;可能村委会挪用款项延误时间导致办证费用提高。 建议向有关房管部门等了解政策变化,若是延误时间引起的,交足钱款办完证后起诉村委会赔偿延误时间导致多交的钱款。
2011-05-25 08: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