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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

咨询者 : fa233445 - 天津     时间 : 2011-05-24 20:50:2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想咨询一下:如果机动车主是我,借给朋友驾驶的过程中撞了行人。 从法律的角度讲,应该车主和驾驶人如何分担承担责任。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1-05-24 21:05:1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实际侵权人承担,由司机承担责任,你作为车主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没有赔偿责任。

2011-05-24 21:13:20

周奕凯   [天津]    13312023837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个过错指的是你在借给你朋友时,朋友没有驾照,或者喝酒了等等。

2011-05-25 1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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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2011-05-25 22:06:11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需要在车值范围内承担责任,可以在赔付后追偿

2011-05-26 16: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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