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试用期被冲床压中右手三根手指,造成骨折和错位。企业未给我上保险,现还在治疗中。存在如下问题: 1、企业使用别人名字给我办理住院并口头要求我必须使用此名字。 2、除企业支付医院费用外,吃饭的费用只有当我要求时才给一点,但没有各种签收字据,其他补偿没有,我工伤期间的工资企业说都不发给我。 请问: 1、面对企业这样处理方式,我该如何处理? 2、我可以要求的赔偿都有哪些? 3、我是否可以要求工伤鉴定?何时可以进行鉴定?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2011-05-25 10:39:02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全额发给你,企业虽然严重违法,但是现在你用别人的名字住院就不好办了。
2011-05-25 19:13:29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直接仲裁
2011-05-26 10:10:31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如有需要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来律所咨询或面谈
2011-05-26 16: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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