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人在工地作业时不小心从两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造成右手大拇指第二节骨折,背部排骨撞擦到钢管一根排骨折,现经医院治疗5天,骨折部位已固定扎好,可回家疗养,但该工人要求施工单位补偿误工费200元/天*60=12000元,营养费50元/天*60天=3000元,出院后护理费1000元,共16000元。其它医疗费用已由施工单位先垫付。请部这样要求补偿合理吗?承包班组长有责任吗?
是否合理,要看该工人的实际工资是多少,实际误工天数是多少。从你提供的情况看,无法确定误工天数,是否需要人员护理,所以就无法确定是否合理。建议让对方起诉比较好。
2011-05-25 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