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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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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我多做的工资?

咨询者 : shenying - 江苏     时间 : 2011-05-25 15:21:48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在2008年1月到2010年12月兼职与一家私企,当初谈职务是主办会计,每月工资是500元。当私企老板的业务量增加时,我请求要招一个仓库人员负责登记仓库帐,但老板没有同意,让我做这个仓库的库存帐。按照会计法主办会计是不能做库存帐的。我在三年中间除了当时谈好的每月500元工资以外,老板没有再给我做库存帐...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会计同时做主办会计又做库存账的不合法,所以尽量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2011-05-26 15:28:01

韩冰   [北京]    13901073030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公司要相关多做工作的费用,但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为全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需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 详情请打电话13901073030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26 15: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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