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执法部门17:30分开始对我制作笔录,到18:01分B执法部门对我制作询问笔录,此时A部门询问笔录尚未制作完毕。签字的时候,A部门的询问笔录起止时间为17:30—18:30,B部门的询问笔录起止时间为18:01——19:00。我没有在笔录上签字,请问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部门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不在笔录上签字是合法的。或者不签字,把当时的情况说明白。 详情请打电话13901073030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26 10: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