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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解雇临时工赔偿问题?

咨询者 : kllovesyj - 河南     时间 : 2011-05-25 21:12:4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从2004年10月到现在一直在河南省(XX局)XX市下属的一所中专学校(事业单位)当临时工,每月工资从最初的300元到现在的600元(现在的工资也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700元),单位一直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今年4月,学校由于资金原因准备解雇我们这一批临时工,要求离职前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大致意思是:本人XXX,自愿离职,学校一次性支付XXX元,以后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补偿标准是:满1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6个月以上补1个月,不算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其他任何补偿没有,我想咨询下,这个协议书我该不该签?不签的话我能要求哪些赔偿?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要求哪些,听说还有双倍工资赔偿之类的,能不能要求?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单位应该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即6个月的工资。

2011-05-25 21:35:0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不应签订此协议,你应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社保费用.

2011-05-25 21:42:2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不该签,要求双倍工资、补保险、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2、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011-05-25 22:13:37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2011-05-26 06:02:08

杨鹏   [河南]    13803710271

单位应该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即6个月的工资。

2011-05-26 1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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