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问您 我是北京人,今年31岁,看了您的一次访谈后,我觉得我有个案件看看能不能打,我是1998年毕业于北京市第二人民警察学校的,我所有科目都及格包括公务员考试,但是因为我有白癜风皮肤病 让我回家了,只是把我妈妈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让我们拿上行李就不让来了。 可是有的同学身高不够,近视眼 也分配了,可能是“有人”。 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不公平,我不知道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是不是 对我有不公平的地方? 我觉得里面有问题? 我不知情的是不是应该有20年的追溯期? 我希望您能 帮帮我。 谢谢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您的陈述不够详细,律师无法做出针对性判断。 详情请打电话13901073030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26 09: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