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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逾期交付使用?

咨询者 : fa103587 - 河北     时间 : 2009-08-31 23:19:01    状态 : 已解决



1、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第四条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2008年12月底”,截止今日房屋仍未交付使用。我能索赔什么经济补偿? 2、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商的理由是去年国家规定“节能减排”楼房外墻必须贴保温材料,而合同中未规定此项内容,是否由我分摊这部分钱?

  最佳答案

郭叔平律师   [河北]    13832080774

你好: 房屋逾期交付使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你可按合同主张权利,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约定的,以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 开放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你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粘贴保温材料属合同条款以外的情形,理应由开发商承担这笔费用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2009-09-02 19:14:20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海渊   [山西]    13509737505

逾期交付违约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则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因墙面引起的建筑面积变化买受人可以不负担增加的价款,因为遵守国家规定是开发商与建筑商的义务。

2009-09-01 09:46:56

刘成义   [北京]    13261283161

按你们合同上是如何签订的,是否有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2009-09-01 16:49:5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开发商擅自改变结构,你无义务分摊这部分费用。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01 1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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