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合伙办一个公司,,但不知我们自己写的合股协议是否不效,法律是否认可,
只有该合伙协议符合下列构成要件,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2011-05-27 1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