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借给别人五万块钱,没打欠条有银行的汇款凭证,他分两次从银行汇款还我3万5,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我找到他打了欠条,现在我以欠条向法院立案了,他却以钱以还我完了,我逼迫他打欠条为由告我敲诈
不能构成敲诈,对方提出已经归还欠款,应当自己举证证明,否则要按照欠条归还欠款。
2011-05-27 10:24:25
对方指控你敲诈,应当提供证据。你根据正规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够成敲诈罪 。
2011-05-27 10:24:50
不是敲诈。
2011-05-27 10: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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