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丈夫第一次婚姻生一女儿,在孩子9岁时离异,协议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将房产,及数百万现金给女方,作为女儿抚养费,男方可以说是净身出户,两年后,我与丈夫认识,相知,相恋到结婚,十几年来,我们打拼出了自己的事业,有了可爱的孩子,这些年我丈夫从各个方面也没少照顾他与前妻的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我现在就想知道,将来我们的家产,他与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谢谢
1、他前妻的女儿也是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2如他未有遗嘱或其遗嘱并未剥夺其前妻女儿的继承权的,他前妻的女儿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2011-05-27 15:48:34
律师助理王澜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话,他与前妻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立遗嘱,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但立遗嘱存在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出差错会导致遗嘱无效. 详情请打电话18701148445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27 15:51:30
你丈夫与其前妻所生子女属于你丈夫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如你丈夫百年后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其遗留的遗产,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他与前妻所生女儿可以继承相应的份额。
2011-05-28 06: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