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住的是单位建房,要打分排名次分配的那种。属于无产权房。2007年的时候由于面积小,想换房。但是单位新建房排不到名次。和同单位的协商,私下签了合同,由那个人出面要了房子,付款装潢都是爸爸付钱。现在房价上涨一倍,那人后悔了,将爸爸妈妈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子。希望知道怎么样才能最大维护我们的利益。
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即使不能履行合同,对方也要承担已付款项、装潢费用和违约金的赔偿。
2011-05-27 20:31:15
协商无果,起诉处理。
2011-05-27 23:04:01
主要看合同约定,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违约责任。
2011-05-29 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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