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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签合同,没有工资条和工作证,没有保险,如果要求赔偿??

咨询者 : fa234796 - 天津     时间 : 2011-05-27 23:49:54    状态 : 已解决



进公司时,说3个月试用期,然后1年的实习期,之后才给上保险,请问这样是否违法?也没有工资条,只是上下班打卡,现在工作1年了,如何要求赔偿?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呢?谢谢

  最佳答案

律师   []   

1.实习期是针对在校生而言的。 2.公司对实习期的规定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 3.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内的保险;如果实习期工资与正式工资有差距,您可以要求补偿差价。 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11-05-28 01:40:3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2011-05-28 08: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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