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时,说3个月试用期,然后1年的实习期,之后才给上保险,请问这样是否违法?也没有工资条,只是上下班打卡,现在工作1年了,如何要求赔偿?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呢?谢谢
1.实习期是针对在校生而言的。 2.公司对实习期的规定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 3.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内的保险;如果实习期工资与正式工资有差距,您可以要求补偿差价。 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11-05-28 01:4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2011-05-28 08:18:08